一、2024年执行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税率为5%;
②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税率为25%
参考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二、2024年个体户执行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税额*50%(减半征收)
②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按照实际税率征收。
参考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三、2024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参考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1.季度累计开具普票≤30万元,免征增值税;
2.季度累计开具普票>30万元,全额按照1%征税;
3.季度累计开具普票+专票≤30万元,普票免征,专票按照开票税率征收;
4.季度累计开具普票+专票>30万元,普票按1%,专票按照开票税率征收。
参考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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