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提醒:即将截止!莫入“年报诈骗”陷阱

时间:2024-06-26   访问量:19


年报进入倒计时!

(2024年6月30日截止)

您的年报完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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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提!醒!

未按时年报、报送虚假年报信息

后果很严重~

↓↓↓


  依据新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其他后果

  1、未按时进行年报的经营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将影响企业贷款、投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2、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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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年报是

每一个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

没错,不仅是企业

个体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也需要进行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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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年报季的最后关头

各位老板是不是经常接到

不法分子打电话、发短信……

交一笔钱让这些所谓的

“专业人士”帮忙代报年报

这是不是真的?

假的、假的、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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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一句话:

年报报送不收费!

⚠️⚠️⚠️

为了让老板们清晰认识到骗子们的手段

小编整理总结了骗子们惯用的套路

帮助大家吸取教训,防止被骗

让骗子无路可走!无套可下!


击破!年报诈骗五种套路

套路一:微信搜索出的假入口

  不法分子在微信里制作假入口,诱导经营主体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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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二:诈骗电话、短信

  不法分子冒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引诱点击短信链接,登录自己制作的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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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请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

  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钱款!


套路三:高仿页面

  不法分子自己制作虚假的非法交易平台,诱骗经营者进行“身份认证”,获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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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认准官方网址!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及补报请认准官方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套路四:不明来源快递件

  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文件末尾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二维码等字样,还有对应的公告网址及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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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识别一切不明来源的到付邮件!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28号)文件,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套路五: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

  存在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点击设定界面进入,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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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进入倒计时!(2024年6月30日截止)您的年报完成了吗?年!报!提!醒!未按时年报、报送虚假年报信息后果很严重~↓↓↓依据新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