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机构、认定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0-10-14   访问量:112

一、负责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部门以及该部门的组织领导架构是什么?

1.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并且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1)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2)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3)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4)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www.innocom.gov.cn);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2)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负责遴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4)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5)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什么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

答: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企业取得高新技术资格需要经过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后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于账证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涵盖八大领域: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每个领域包含各自大类。

三、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符合什么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的规定计算;(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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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部门以及该部门的组织领导架构是什么? 1.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并且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