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期发票如何让处理?

时间:2020-11-06   访问量:156

一、什么是跨期发票?

通俗解释就是:发票日期不是当年开具的,举例:2020年取得的2019年发票。

一般记账以公历年的自然年度核算,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会遇到一些情况,支出在当期,实际费用非当期,所取得的发票日期就会与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日期不一致,此时就会产生跨期发票。

二、所有跨期发票均不得税前扣除吗?

当然不是,我们根据实际案例中的一些跨期发票举例说明,哪些可以扣除,实务中如何操作?

举例1,付款在前,发票滞后

一般建材销售企业会采用先付款后开票的方式,在2019年底向上游的供货商支付了货款,2020年3月初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项支出则可以税前列支。

实务处理原则:

①如果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一般是在次年5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税前扣除凭证,那么当年的实际预缴可以暂按全责发生制进行扣除。

②如果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未能取得税前扣除凭证,那么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后续5年内取得税前扣除凭证时可以再进行追补。 

举例2,发票在前,实际支出在后。

一般支付房租会遇到这种情况,比如一次性预付两年房租,租赁公司在收款后会立即开具付款总额的发票,但承租企业在当年只能根据实际租赁的期间列支费用,也就是说实际是当年的就可以税前扣除,并非按照发票总额进行税前扣除。

 实务处理原则:

①当年取得发票且已经满足实际发生的部分,准予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扣除。

②虽取得发票,但当年没有满足权责发生制中的实际发生要求的,不能全额在税前扣除。

举例3,支出发票均取得,记账跨期

建筑工程类企业可能会遇到施工方工程款实际发生和取得发票均发生在2019年,但是由于财务人员取得对应凭据滞后等原因,该笔支出额未在2019年账本中反应,为了便于核算,直接计入了2020年的成本费用中。此笔费用应在2019年度税前列支。

实务处理原则:

按照权责发生制及票据收讫的原则,企业的支出属于当年的成本费用只能在当年扣除。为了规避相应的风险,建议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遵照28号公告第十七条的规定在5年内向税务机关申请追补并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举例4,实际支出在前,发票滞后,账务已经按照实际处理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实际支出在前,也按照实际支出做了账务处理,但是直至汇算清缴后才取得与之对应的票据,这类业务是存在税务风险的,根据28号公告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并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则企业须在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否则此项支出将不能在税前列支。

实务处理原则:

     此项支出在取得发票当年进行追补,在实际支出当年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发票的,建议进行调整。

又一年的年底将至,建议财务人员,及时核对追收对应的票据,做好年底结账前的准备,跨期发票在实务中会遇到,但并不是所有的跨期发票都不准予入账,根据实际请款,参照以上案例进行处理,合理规避税务风险!

沧州访达财税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纳税申报、商标注册、资质代办等服务http://www.fdcs.cn/

一、什么是跨期发票?通俗解释就是:发票日期不是当年开具的,举例:2020年取得的2019年发票。一般记账以公历年的自然年度核算,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会遇到一些情况,支出在当期,实际费用非当期,所取得的发票日期就会与全责发生制的核算日期不一致,此时就会产生跨期发票。二、所有跨期发票均不得税前扣除吗?当然不是,我们